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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何選擇債務重組方法?IVA /DRP /IDRP 取決於誰是您債主!

隨著不同債權人在處理債務重組方面的政策有很大的差異,市民應該嘗試全面了解各種債務重組方法,切勿只聽隨一些主觀見解,錯誤選擇、浪費金錢、延誤良機!

債務人在不同的情況下,應該針對性地選擇合適方案。

從客觀分析,我們針對“誰是您債主?列出以下幾點:

 IVA債權人:

  • 大部份銀行、財務公司都接納質素較好的「個人自願安排IVA」申請。
  • 適合債權人數目較多,債項分佈較散的申請。
  • 成功申請後,每月供款會按比例分派于所有債權人。

 DRP債權人:

  • 債項屬於有提供「債務舒緩計劃DRP」之銀行、財務公司。
  • 適合債權人數目較少,債項分佈較集中的申請。
  • 成功申請後,分別供款給接納的債權人,若面對反對其申請的債權人則需如常還款。
    (但若您的申請被確定為破產邊緣案件,幾乎所有銀行、財務公司都會為此類人士另作還款安排,其效果則與IVA相約。)

 IDRP債權人:

  • 香港暫時只有兩大銀行有提供此項「綜合債務舒緩計劃IDRP」,所以唯有債務人的最大債權人是該兩個機構之一,才有機會達成此重組計劃。